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 贞观政要
2017-02-28 literature tang-dynasty 4 mins 1510 字
《贞观政要》目录:
1.卷一
君道第一
政体第二
任贤第三
2.卷二
求谏第四
纳谏第五
君臣鉴戒第六
3.卷三
择官第七
封建第八
太子诸王定分第九
尊敬师傅第十
4.卷四
教戒太子诸王第十一
规谏太子第十二
仁义第十三
5.卷五
忠义第十四
孝友第十五
公平第十六
6.卷六
诚信第十七
俭约第十八
谦让第十九
仁恻第二十
慎所好第二十一
7.卷七
慎言语第二十二
杜谗邪第二十三
悔过第二十四
奢纵第二十五
贪鄙第二十六
崇儒学第二十七
8.卷八
文史第二十八
礼乐第二十九
务农第三十
刑法第三十一
9.卷九
赦令第三十二
贡赋第三十三
辨兴亡第三十四
征伐第三十五
10.卷十
安边第三十六
行幸第三十七
畋猎第三十八
灾祥第三十九
慎终第四十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出自《卷一 任贤第三》:
魏徵,巨鹿人也。近徙家相州之内黄。武德末,为太子洗马。见太宗与隐太子阴相倾夺,每劝建成早为之谋。太宗既诛隐太子,召徵责之曰:「汝离间我兄弟,何也?」众皆为之危惧。征慷慨自若,从容对曰:「皇太子若从臣言,必无今日之祸。」太宗为之敛容,厚加礼异,擢拜谏议大夫。数引之卧内,访以政术。征雅有经国之才,性又抗直,无所屈挠。太宗每与之言,未尝不悦。征亦喜逢知己之主,竭其力用。又劳之曰:「卿所谏前后二百馀事,皆称朕意。非卿忠诚奉国,何能若是!」三年,累迁秘书监,参预朝政,深谋远算,多所弘益。太宗尝谓曰:「卿罪重于中钩,我任卿逾于管仲,近代君臣相得,宁有似我于卿者乎?」六年,太宗幸九成宫,宴近臣,长孙无忌曰:「王圭、魏徵,往事息隐,臣见之若仇,不谓今者又同此宴。」太宗曰:「魏徵往者实我所仇,但其尽心所事,有足嘉者。朕能擢而用之,何惭古烈?征每犯颜切谏,不许我为非,我所以重之也。」徵再拜曰:「陛下导臣使言,臣所以敢言。若陛下不受臣言,臣亦何敢犯龙鳞,触忌讳也!」太宗大悦,各赐钱十五万。七年,代王圭为侍中,累封郑国公。寻以疾乞辞所职,请为散官。太宗曰:「朕拔卿于仇虏之中,任卿以枢要之职,见朕之非,未尝不谏。公独不见金之在矿,何足贵哉?良冶锻而为器,便为人所宝。朕方自比于金,以卿为良工。虽有疾,未为衰老,岂得便尔耶?」徵乃止。后复固辞,听解侍中,授以特进,仍知门下省事。十二年,太宗以诞皇孙,诏宴公卿。帝极欢,谓侍臣曰:「贞观以前,从我平定天下,周旋艰险,玄龄之功无所与让。贞观之后,尽心于我,献纳忠谠,安国利人,成我今日功业,为天下所称者,惟魏徵而已。古之名臣,何以加也。」于是亲解佩刀以赐二人。庶人承乾在春宫,不修德业;魏王泰宠爱日隆,内外庶寮,咸有疑议。太宗闻而恶之,谓侍臣曰:「当今朝臣,忠謇无如魏徵,我遣傅皇太子,用绝天下之望。」十七年,遂授太子太师,知门下事如故。徵自陈有疾,太宗谓曰:「太子宗社之本,须有师傅,故选中正,以为辅弼。知公疹病,可卧护之。」徵乃就职。寻遇疾。征宅内先无正堂,太宗时欲营小殿,乃辍其材为造,五日而就。遣中使赐以布被素褥,遂其所尚。后数日,薨。太宗亲临恸哭,赠司空,谥曰文贞。太宗亲为制碑文,复自书于石。特赐其家食实封九百户。太宗后尝谓侍臣曰:「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徵殂逝,遂亡一镜矣!」因泣下久之。乃诏曰:「昔惟魏徵,每显予过。自其逝也,虽过莫彰。朕岂独有非于往时,而皆是于兹日?故亦庶僚茍顺,难触龙鳞者欤!所以虚己外求,披迷内省。言而不用,朕所甘心;用而不言,谁之责也?自斯已后,各悉乃诚。若有是非,直言无隐。」